晨光刚漫过训练场的白线,持枪方队的金属碰撞声就刺破了清晨的宁静。我双手托住步枪的那一刻,才真正懂了“重量”二字——冰凉的枪身压在肩窝,刚架稳时还能强撑着挺直脊背,可不过十分钟,手臂就开始不受控地发抖,像被灌了铅似的往下沉。汗水顺着下颌线滑落,滴在枪托上晕开深色印记,我偷偷换了个发力姿势,却被教官一眼看穿:“枪要贴紧肩,人要站如松!”
最磨人的是劈枪练习。教官喊出口令的瞬间,我们得把枪从肩头猛地向前劈出,动作要快得带风、准得对齐标线、狠得有爆发力。有次我没控制好重心,枪托重重磕在小臂上,麻意顺着胳膊肘往指尖窜,眼泪差点涌上来。可转头看见身边的女生正咬着嘴唇调整姿势,额前的碎发全被汗水粘住,却没哼一声,我便悄悄攥紧了枪带,跟着队伍喊出“再来一遍”的口号。那把枪的重量,渐渐从手臂上的负担,变成了心里不愿认输的劲儿。
午后的礼堂里,灯光暗下,《拯救大兵瑞恩》的画面在幕布上展开。诺曼底登陆的炮火声炸响时,我下意识攥紧了衣角——屏幕里士兵们握着枪在硝烟中冲锋的模样,竟和我们上午训练的身影慢慢重叠。当看到小队穿越战火,只为兑现“把瑞恩带回家”的承诺时,我忽然懂了:我们手里的枪,不只是用来练动作的器械,更是守护的象征;我们咬牙坚持的每一次托举,都是在靠近“使命”二字最滚烫的含义。
散场时夕阳正斜照在礼堂门口,我摸了摸衣角残留的枪油味,手臂的酸痛还在隐隐作祟,心里却格外踏实。原来绿营里的成长从不是轰轰烈烈的瞬间,而是在一次次与疲惫对抗中,把枪的“沉重”变成了信念的“坚定”,把训练的“陌生”熬成了青春里最难忘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