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美育委员会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

    美育工作是对我校大学生进行的一种审美教育,通过欣赏令人鼓舞和令人心悦诚服的美好艺术形象和艺术作品,培养学生正确的艺术审美观、审美鉴赏力与审美创造力,从而提升校园文化品味。根据《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的战略要求,校美育委员会进一步整合了校内公共艺术资源,扎实推进和发展我校公共艺术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成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在校领导的大力关心下,校美育委员会于2015年成立,机构挂靠在校团委,设教师编制2名。同年9月,校美育委员会面向社会招收专业教师。目前,2名专业教师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分别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合唱指挥专业和器乐演奏专业,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符合岗位需求,能够较快地进入角色,其中一名教师已经成为合唱骨干,负责全校专业和非专业的合唱队训练及比赛。

    二、开展活动和成效

校美育委员会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以提升学生公共艺术水平为着力点,以整合公共艺术资源为重点,以艺术类活动和竞赛为载体,具体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

1.科学有序开展公共艺术选修课,努力打造精品课程。

校美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研,选择学生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类型——合唱作为课程进行改革尝试,开设合唱选修课,学生为全校招募选拔而成。授课过程中,老师不断听取专家和学生意见建议,改进教学方法。2018-2019年度中,合唱公选课共有培训60次学员,排练曲目4首,演出10余次,受到师生欢迎。  

2.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为了丰富全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发挥公共艺术教育的作用,校美育委员会举办了多次文化艺术活动:11月份举办校园歌手大赛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浙艺青年实验艺术团歌舞专场演出,参与活动人数达5000人次;12月份,举办校元旦晚会受到师生普遍好评;5月份举办红五月大合唱比赛,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文化艺术在我校的校园内得到推广和普及,对于提高我校学生的艺术素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校美育委员会面向全校开放社团活动和艺术排练地,一年累计使用300余次。

3.积极参加省大艺节活动,提高学生艺术水平。

校美育委员会积极筹备,认真筛选校内节目,并为所有节目排练提供后勤保障;同时,积极联系校外专家,为我校节目进行专项指导。经过全体师生的努力,我校在2018年浙江大学生艺术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优秀歌手奖1项,我校连续5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探索工作内容的“思想性”和一二三课堂融合性”。

在工作内容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一方面将有思想性的教育内容和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艺术纳入课堂,既让学生感受亲切、易于接受,又可以让学生在学习中传承优秀文化,从而更好地保护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尝试将更多的学生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主干活动,如舞蹈、书法、设计等纳入阶段性课程设置范畴,如举行书法展可获得相应学分等,形成教与学、训与练的互动,实现一二三课堂的有机融合。

2.进一步探索工作设置的“兼容性”和“多样性”。

    加强艺术对其他人文背景的学科的渗透与交叉,使公共艺术教育借助其他课程得到更充分的拓展,注重兼容性课程的设置。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选修课程和专题讲座,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3.进一步探索工作平台的“研究性”和“实践性”。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是校美育委员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当前艺术教育注重实践、忽视理论研究的情况下开展研究工作,可以为今后学校美育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同时,努力申请成立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团分团,注重公共艺术教育成果转化,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展示交流机会和更高层次的展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