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8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第十二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团委自主报名、校团委委员民主评议,拟推报商学院团委作为我校2018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到湖州团市委进行差额评选。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具体公示事项如下:
1.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部门均可用书面或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8月29日—9月2日,共5天。
4.公示联系部门:校团委 受理电话: 2321986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