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两优两先的通知》(团湖【2016】65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推荐提名、校团委工作例会民主评议,投票产生了我校推荐人选(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级五四红旗团委: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二、市级先进团委:
医学院分团委
三、市级先进团支部(团总支):
1.理学院20140712团支部
2.艺术学院20140611团支部
四、市级优秀团员:
1.吴炳娴
2.胡 炳
3.陈浩轩
4.胡佩瑶
5.张旭涛
6.魏江钊
五、市级优秀团干部:
1.秦 珊
2.田 儿
3.方浩翰
公示期自2016年11月3日起至11月5日止。
意见受理电话:校团委 2321218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