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16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决定开展2016年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

(1)评比对象:各学院分团委

(2)评比条件:学院重视,发动及时,筹备细致;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实践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取得实效显著;重视安全工作,预防工作充分,无重大安全事故;主题团队有亮点、有特色,形成品牌;组织个人专业实践活动和“家燕筑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行动,要求各学院主要参照“四个一”标准,广泛组织动员,专业特色突出,并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跟踪和监督;完成校内宣传任务,校外媒体宣传成效显著;积极配合校级及以上团队组建;注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学生党员、共青团员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评比方法:在学院分团委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评比条件进行排名评比。

(4)评比名额:占参与组织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各学院分团委总数的40%左右。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团队、优秀团队

(1)评比对象:参加我校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及各专业实践团队。

(2)评比条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特色明显;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注重活动宣传,新闻报道有质有量;实践成果丰硕,团队受到校内外好评。

(3)评方法:在团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公开汇报展示并答辩,并根据评委打分进行排名评比,其中排名前十名的团队为校级十佳团队,第十一名之后的若干团队为校级优秀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秀团队数量)。校本级组建的实践团队校级优秀团队的评比,由校团委直接评比,不占用各学院评比名额。

(4)评名额:占参与组织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的40%左右,专业实践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十佳及优秀团队数量。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评比对象:我校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专业实践团队及个人实践的活动者。

(2)评比条件: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及专业实践团队活动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并且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参加个人实践活动者(包括个人专业实践活动者和“家燕筑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行动志愿者)实践经历须有三周以上,认真完成“四个一”,即参加一次暑期“打工”实践,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打工心得,拍摄一段打工实录(10分钟左右)或制作一本打工相册,且实践成果丰富,受到实践单位的好评。

(3)评方法:由各学院分团委按校团委划拨评比名额进行推荐,由校团委进行审核评比。

(4)评名额:按照学院团队人数的20%左右和个人实践人数的2%左右来计算。校本级组建的实践团队先进个人评比,由校团委直接评比,不占用各学院评比名额。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1)评比对象:参与和组织我校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及专业实践团队的指导老师。

(2)评比条件:必须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和专业实践团队活动,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学生同甘共苦,真正起到带领实践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及时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所指导的团队无重大事故发生;所指导的团队实践成果质量优秀;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老师工作且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3)评比方法: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参加随团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进行审核评比。

(4)评名额:占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总人数的50%左右。校本级组建的主题团队优秀指导老师评比,由校团委直接评比,不占用各学院评比名额。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成果奖

(1)评比对象:我校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实践团队和专业实践团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实践论文、调查报告、科技成果、影像资料等。

(2)评比条件:观点正确、内容新颖;分析问题全面、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方法科学;有一定理论参考价值和实际指导意义;报告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字数在2500—3000字为宜(其中课题调研类字数要求6000-8000字),以公开发表的作品、挑战杯培育项目、省“新苗”项目作品优先;影像资料画面清晰,音质优良,主题鲜明,内容突出。

(3)评比方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4)评名额:占参与成果评比数量的30%左右。

6.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社会实践基地

(1)评比对象:为我校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服务的市、县(区)、镇、村、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等。

(2)评比条件:已连续为我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基地服务两年以上,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我校大学生在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并形成特色;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团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有利于单位发展和地方建设的实际成果。

(3)评比方法:在学院分团委申报的基础上由校团委审核评定。

(4)评名额:占参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申报数量的30%左右。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充分重视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评比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总结和推优。要认真推荐,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载体,推动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健康开展。

2.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和个人都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表格中的文字均用A4统一排版,字体为仿宋GB2312,小四号字,1.5倍行距;总结、论文等文字均用A4统一排版,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加粗,正文字体为仿体GB2312,小四号字,1.5倍行距,其中论文必须含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等论文标准格式。其他材料(如成果集)可作为学院留存或交流所用,不需上交。

(2)时间要求:相关材料于2016年9月14日(周三)14:00-16:00上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明德楼320室),电子稿同时发送至hsytw2016@163.com,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3.校团委、学生会将于9月份举办我校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团队、优秀团队现场公开汇报展示会,申报十佳团队、优秀团队奖项的团队请做好准备,公开汇报展示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汇报展示的形式不限,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此外,9月至10月将进行总结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申报表;

2.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优秀团队申报表;

3.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4.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5.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6.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7.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申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