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工作改革,提高团学工作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开拓精神的校级主要学生干部队伍,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校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培养复合型、全面发展人才为目标,以优化主要学生干部队伍为重点,为我校团学工作注入新鲜活力。
二、推荐对象
面向2014级学生或特别优秀的2015级学生。
三、推荐岗位
1.执行主席;
2.组织部长兼学生会副主席;
3.宣传部长兼学生会副主席;
4.宣传部长兼学生会副主席(分管湖师青年工作室);
5.学生会副主席(分管秘书处、学研部);
6.学生会副主席(分管文体部);
7.青年志愿者服务总站站长兼学生会副主席;
8.社团联合会主席兼学生会副主席;
9.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学生会副主席。
四、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号召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热爱团学工作,熟悉共青团、学生会的常规工作和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了解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的基本运作情况;
3.工作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在广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功底;
4.在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曾在班级里担任过班长、团支书等职务或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5.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获专业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五、推荐程序
(一)推荐
1.各学院分团委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初选,汇总上报至校团委,各学院推荐名额不限,做好排序工作;
2.校团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干部及自荐者进行选拔,选拔通过的同学将纳入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后备名单;
3.校团委、学生会将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岗位的需求进行适当调配,进入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
4.试用期内的后备主要学生干部将参与校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自荐
满足推荐条件者,也可通过自荐的形式直接上报至校团委,其他程序如上。
五、材料上交
1.推荐者或自荐者需上交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推荐(自荐)表,自写文章、工作方案、特色工作案例或工作总结(选其一),一张个人生活照(电子版)。
2.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负责填写汇总表,并汇总、上交推荐者材料;自荐者自行上交。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4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至东校区明德楼(原创新创业楼)320办公室。
4.电子稿发送至1402497371@qq.com。邮件名字样:***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干部推荐/2016-2017学年学生干部自荐**(自荐者姓名)
联系人:俞玮18268255532(67)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推荐(自荐)表
2.2016—2017学年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6年3月17日
关于推荐2016a?017学年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