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德楼报告厅、舞蹈房开放使用的通知
(试运行)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给与学生排练和展示的平台,经研究决定,国庆节后开放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1间(即215教室)和舞蹈房2间(即210、212教室),供各学院学生团体、班级使用。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使用者先到校团委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表格后报学院分团委审核敲章。
2、使用者凭学院审核敲章后的表格到东校区明德楼(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将表格提交给值班人员进行提前预约,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时间。预约时间为12:30-20:30。
3、场地由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开、关门,使用时间段为中午12:30-20:30,不得超时。
4、所有活动不得具有商业性质,若有违规行为出现,即刻停止活动并取消该使用者所在学院申请资格。
附件:1.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说明
2.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申请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一:
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说明
1、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5报告厅、210和212舞蹈房仅用于中小型会议、节目排练、积极向上的小型演出等活动,禁止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禁止任何性质的商业活动。若有违规行为出现,即刻停止活动并取消该使用者所在学院申请资格,同时追究使用人责任。
2、报告厅和舞蹈房由校学生会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和挪用室内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有损坏,使用人或团体照价赔偿。
3、报告厅和舞蹈房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活动发生冲突,相关人员(学院)使用报告厅,须提前到各学院领取借用申请表,填写《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5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和《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0、212舞蹈房申请表》后交到创新创业楼学生服务大厅,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报告厅时,要及时向学生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各学院使用报告厅时必须由学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开门,使用人员不得经手钥匙。
4、各部门申请使用报告厅时,需明确使用时间、活动类型等,如需使用报告厅的设备,应提前向总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5、如遇会议、活动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活动优先于学院活动;学院活动之间本着活动重要程度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6、使用团队负责人在每次使用前要对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等情况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使用团队负责人在每次使用后要对场地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教室卫生和财产安全。后一次活动负责人在使用场地前发现的问题,可由上一次活动负责人负责解决,若上一次活动负责人不予以解决,则取消该使用团体所在学院的使用申请。
7、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报告厅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空调等。若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学生服务大厅,及时维修,确保其他活动的正常进行。
8、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报告厅卫生及设备安全。
9、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负责人郭瑞(66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