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德楼报告厅、舞蹈房开放使用的通知

关于明德楼报告厅舞蹈房开放使用的通知

                   (试运行)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给与学生排练和展示的平台,经研究决定,国庆节后开放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1间(即215教室)和舞蹈房2间(即210212教室,供各学院学生团体、班级使用。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使用者先到校团委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表格后报学院分团委审核敲章。

    2、使用者凭学院审核敲章后的表格到东校区明德楼(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将表格提交给值班人员进行提前预约,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时间。预约时间为12:30-20:30

3、场地由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开、关门,使用时间段为中午12:30-20:30,不得超时。

4、所有活动不得具有商业性质,若有违规行为出现,即刻停止活动并取消该使用者所在学院申请资格。

 

附件:1.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说明

  2.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申请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9

附件一:

明德楼(创新创业楼)报告厅、舞蹈房使用说明

 

    1、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5报告厅210和212舞蹈房仅用于中小型会议、节目排练、积极向上的小型演出等活动,禁止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禁止任何性质的商业活动若有违规行为出现,即刻停止活动并取消该使用者所在学院申请资格,同时追究使用人责任

    2、报告厅舞蹈房由校学生会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挪用室内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有损坏,使用人或团体照价赔偿。

    3、报告厅舞蹈房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活动发生冲突,相关人员(学院)使用报告厅,须提前到各学院领取借用申请表,填写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5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和《明德楼(创新创业楼)210、212舞蹈房申请表后交到创新创业楼学生服务大厅,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报告厅时,要及时向学生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各学院使用报告厅时必须由学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开门,使用人员不得经手钥匙。

    4、各部门申请使用报告厅时,需明确使用时间、活动类型等,如需使用报告厅的设备,应提前向总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5、如遇会议、活动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活动优先于学院活动学院活动之间本着活动重要程度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6、使用团队负责人在每次使用前要对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等情况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使用团队负责人在每次使用后要对场地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教室卫生和财产安全。后一次活动负责人在使用场地前发现的问题,可由上一次活动负责人负责解决,若上一次活动负责人不予以解决,则取消该使用团体所在学院的使用申请。

    7、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报告厅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空调等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学生服务大厅,及时维修,确保其他活动的正常进行。

    8、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报告厅卫生及设备安全。

    9、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负责人郭瑞(66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