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十佳新湖州青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团湖联[2013]号)文件精神,经过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推荐,学生代表投票,金蕾蕾同学为我校第二届“十佳新湖州青少年”推荐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自2013年4月12日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冯佳青联系,电话:682805(短号)。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