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湖州师范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湖州师范学院科技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文件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师院团联〔2013〕2 号
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湖州师范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湖州师范学院立项项目工作,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科技处、教务处、团委研究,决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加强对立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着的问题,提出下阶段项目研究的工作任务。
二、检查时间
    2013年2月28日—3月11日
三、检查工作
    1.本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要形式,各学院组织收集所属立项项目已有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实物、专利、检测报告等。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内容、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提升中期检查质量。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和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四、工作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项目已有研究成果、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学院中期检查汇总表等材料于3月11日前上报校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创新创业楼3楼320室),电子稿发送至hutcxinmiao@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2012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字样。
    2.本年度立项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批报销。第一批将在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学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经费报销,报销范围为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检测费以及实验耗材费等。第二批将在省实施办公室结题验收通过后,组织剩余经费报销。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湖州师范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水平。
 
                                   湖州师范学院科技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