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评比奖励方案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制定评比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奖励办法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
1.评选对象:各学院(系)分团委、求真基础部团总支。
2.评选数量:9个。
3.评选条件:组织团队实践活动要求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尤其在新媒体应用上加大力度、成效显著;学生党员、共青团员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个人专业实践活动要求各学院主要参照“四个一”标准,广泛组织动员,专业特色突出,并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跟踪和监督;实践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取得成效显著。
4.评选办法: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展示,由评审团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现场展示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由校团委做分数统计、排名,取前9名(排名相同情况下,主题团队多、参与面广的学院(系)、部优先);市级组织工作奖在校级组织工作奖中按照名次排序产生,如评上市级组织工作奖,将不再享受校级荣誉。
5.评审团成员:临时公布。
6.奖励办法:
⑴颁发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工作奖奖状,并进行现金奖励,标准为:市级奖励500元,校级奖励400元;
⑵认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但未获评的学院(系)、部奖励300元。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参评对象:2012年校级示范型、种子型立项实践团队。(组织1-2个团队的学院可推荐1个,组织3-4个团队的学院可推荐2个,5个以上可推荐3个)
2.评选数量:16支。
3.评选条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服务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新闻报道有质有量,此外,各队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平台,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了广泛宣传推广和互动参与,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益。
4.评选办法:申报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审团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现场展示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由校团委做分数统计、排名,取前16名(排名相同情况下示范型团队优先);省级、市级优秀团队在校级优秀团队中按照名次排序产生,如获评省级或市级优秀团队奖,将不再享受校级荣誉。
5.评审团成员:临时公布。
6.奖励办法:
⑴为获评团队颁发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状,并进行现金奖励,标准分别为省级800元/支,市级600元/支,校级400元/支。
⑵认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但未获评的团队,示范型团队奖励200元/支,种子型团队奖励100元/支。
(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参加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及个人专业实践的同学。
2.评选人数:详见名额分配表(分别按照主题团队参与人数和专业实践参与人数乘以固定比例算得)。
3.评选条件:参加团队实践活动者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个人实践活动者实践经历须有三周以上,认真完成“四个一”,个人形式的暑期社会实践以“暑假我们打工去”为口号,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活动,结合活动完成暑期实践“四个一”,即参加一次暑期“打工”实践,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打工心得,拍摄一段打工实录(10分钟左右)或制作一本打工相册,且实践成果明显,受到实践单位的好评。
4.评选办法:各学院按规定名额推荐,校团委审核;省级、市级先进个人在校级先进个人中择优产生,获得省级、市级荣誉的将不再享受校级荣誉。
5.奖励办法:颁发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证书
(四)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
1.评选对象: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实践论文、调查报告、科技成果等(申报时请各学院按照质量排好序)。
2.评选数量: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
3.评选条件:观点正确、内容新颖;有一定理论参考价值和实际指导意义;文笔流畅,字数在2500—3000字为宜(其中课题调研类字数要求6000-8000字),以公开发表的作品优先。
4.评选办法:评审团认真审阅申报作品内容,择优评定。
5.奖励办法:颁发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奖证书
(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1.评选对象:组织或指导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老师(申报时请各学院排好序)。
2.评选条件:所指导的团队实践成果质量优秀;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学生同甘共苦,真正起到带领实践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
3.评选办法: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
4.奖励办法:颁发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奖证书
(六)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社会实践基地
1.评选对象: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服务的市、县(市、区)、镇、村、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等。
2.评选条件:已连续为学院提供实践基地服务两年以上,并与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学院在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并形成特色;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团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有利于单位发展和地方建设的实际成果。
3.评选办法:学院推荐,校团委审核。
二、现场展示会相关要求
(一)时间:初定于9月19日(周三)下午
(二)形式和内容:各学院(系)、部推荐1名学生代表在评选现场对本学院(系)、部暑期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进行6分钟的陈述。陈述内容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的整体情况(包括主题实践跟个人专业实践两部分);申报优秀团队的风采展示及此次暑期社会实践的亮点、特色等。陈述顺序按抽签决定。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委员会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会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