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院党办发〔2012〕6号
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经校党委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共同主办。为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校第三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我校2012年6月31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三、实施步骤
(一)征集挖掘阶段(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2, 5月25日前报送校团委。
(二)评选公示阶段(
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各学院的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校园网主页和校团委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形成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广大学生通过网络和报纸对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投票,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候选人个人素质和学生投票情况差额确定15名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现场评审会,由评审团最终评选出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
(三)集中宣传阶段(
在评选阶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校“十佳大学生”的宣传力度,校园网、湖师青年网、校报、广播台、《湖师青年报》开辟专栏或专题,通过通讯、评论、特写、图片、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报道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举办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图片展;举办大学生论坛之“十佳话成才”面对面交流活动。
(四)学习推广阶段(
积极引导各学院、各级团组织、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挖掘“十佳大学生”的时代精神。通过团日活动、演讲比赛等活动形式,组织青年学生对照先进找差距,联系实际见行动;组织“十佳催我奋进”主题征文比赛,并将优秀作品在《湖州师院报》、《湖师青年报》刊发,记录学子学典型事迹、走典型道路、创典型业绩的心路历程和成长足迹。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覆盖影响我校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深入挖掘典型,并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在组织在校大学生投票工作中,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候选人事迹,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投下神圣一票,并按时将投票结果和有关选票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注重宣传推广。在集中宣传和学习推广过程中,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宣传和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深化活动效果,努力在学生中间营造“学先进,争当优秀学生”的良好氛围。
各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及其电子版:⑴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推荐表,一式3份;⑵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⑶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⑷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
联系人:管雪娇
电 话:2321986
电子邮箱:tw@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名额分配表
3.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2、3请从校团委网站公告栏处下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