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湖州师范学院项目校内结题验收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结题时间已至,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院内验收
项目承担学院按照结题与验收内容开展院内验收。组织填写《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校内验收
校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12月21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及验收。(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3.报送省项目实施办
项目承担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校内结题答辩及验收情况,进一步完善结题验收材料。12月28日前将正式报送省级验收材料交至校项目实施办。校项目实施办负责统一将我校结题验收材料报送省项目实施办。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各项目要将《项目结题报告书》与项目研究成果装订在一起。项目承担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于
附件:
1.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doc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州师范学院科技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