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社管会、学生社团: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高层次校园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决定开展湖州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活动,表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星级社团
1.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学校大局,在校、院两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
2. 社团注册一年(含)以上,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内部机构完善,有一定规模,社团运行情况良好。
3.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例,定期开展与社团性质相符的活动,活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指导老师积极参与,会员评价高。
(二)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策划、审批、组织及社团年度换届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及专题座谈会。
2.指导学生社团工作一年(含)以上,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获三星级(含)以上荣誉。
(三)优秀社团干部
1.从事社团或社管会工作一年(含)以上,责任心强,工作有实绩,能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社团干部所在社团为三星级(含)以上。
2.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行政处分。
二、推荐比例
1.星级社团
五星级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的20%,四星级社团和三星级社团均不超过社团总数的30%。
2.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不超过社团指导老师总人数的40%。
3.优秀社团干部
社团层面:不超过社团干部总数的30%;
社管会层面:不超社管会干部总数的30%。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星级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及优秀社团干部由所在学院分团委、社管会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评比制度按规定比例推荐申报,校级层面由校社联审核评定并报校团委批准。
请各学院社管会将申报材料汇总,于6月15日前交至校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7幢103室)。
附件:
4.汇总表.doc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