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州师范学院二○一○年度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

2010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深入推进“创建先进基层团组织,争当优秀团员青年”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奉献、再立新功,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的总结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对象

各学院分团委、各基层团支部,全体在校团员、团学组织干部。

二、  评比类别

1.集体荣誉:“五·四”红旗团委(支部)、先进团组织(支部)。

2.个人荣誉:“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三、  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数不超过团组织总数的2.5%(其中2010年度共青团考核优秀的分团委有资格申报“五·四”红旗团委)。

2.先进团组织数不超过团组织数的10%

3.各学院分团委、各团工委可推荐“五·四”青年奖章候选人12名,最终授予人数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0.1%

4.校团委、各分团委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2010-2011学年团学干部数的20%,优秀团员数不超过2010年度团员总数的2.5%,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10%

四、评比办法

1.各分团委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组织”根据2010年共青团考核结果评定。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报校团委审批并备案。

3.“‘五·四’青年奖章”主要针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习、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群众公认和好评的优秀青年师生(包含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由各分团委、团工委推荐,经校团委审核后,由校团委全委会讨论决定。

五、评比条件

1.“先进团组织”评选条件:

1)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只适用于分团委);

2)班子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高,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

3)切实履行团组织工作职责,加强所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开展,所属支部按期换届,各项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创新,富有活力;

4)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学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5)坚决贯彻落实校团委工作思路,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开展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项活动;

6)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带动其他团组织围绕学校开展工作,且颇有实效;

7)能认真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团费收缴和日常工作。

2.“‘五·四’红旗团委(支部)”在“先进团组织”的基础上产生。

3.“‘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

“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各类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团学工作,在团学工作岗位工作一学期以上,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2)群众基础扎实,专业成绩良好;

3)教师团干部应在团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注重学习调研,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5.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专业学习、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2)在理论研究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专业学习成绩。

六、注意事项

1.请在201142712301700将各类申报表和汇总表送交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7202室),同时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hz@(邮件名字样:单位、2010年度“五四”评比)。

2.各学院分团委应参照文件精神,开展院级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由学院分团委自行表彰,评选结果报团委备案。

联系人:胡政、汤思萍

联系电话:05722321986

 

附件:表格下载.rar

1.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申报表

2.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申报表

3.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表

4.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

5.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