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2010年,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深入推进“创建先进基层团组织,争当优秀团员青年”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奉献、再立新功,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对象
各系部团总支、各基层团支部,全院团员、团学组织干部。
二、 评比类别
1.集体荣誉:“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先进团组织。
2.个人荣誉:“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三、 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数不超过院团组织总数的2.5%(其中,2010年度共青团考核优秀的团总支有资格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组织数不超过院团组织总数的10%。
3.各系部团总支可推荐“五·四”青年奖章候选人1—2名,最终授予人数不超过院团员青年总数的0.1%。
4.院团委、各系部团总支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2010-2011学年团学干部数的20%,优秀团员数不超过2010年度团员总数的2.5%,各班团支部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班、团干部人数的10%。
四、评比办法
1.各系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组织”根据2010年共青团考核结果评定。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报院团委审批并备案。
3.“‘五·四’青年奖章”主要针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习、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群众公认和好评的优秀青年师生(包含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由各系部团总支推荐,经院团委审核后,由院团委全委会讨论决定。
五、评比条件
1.“先进团组织”评选条件:
(1)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只适用于各系部团总支);
(2)班子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高,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
(3)切实履行团组织工作职责,加强所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开展,所属支部按期换届,各项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创新,富有活力;
(4)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学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5)坚决贯彻落实院团委工作思路,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开展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项活动;
(6)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带动其他团组织围绕学院开展工作,且颇有实效;
(7)能认真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团费收缴和日常工作。
2.“‘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在“先进团组织”的基础上产生。
3.“‘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
“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做出特殊贡献,为学学院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各类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团学工作,在团学工作岗位工作一学期以上,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2)群众基础扎实,专业成绩良好;
(3)教师团干部应在团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注重学习调研,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5.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专业学习、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
(2)在理论研究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专业学习成绩。
六、注意事项
1.请在2011年4月27日12:30—17:00将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和登记表送交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7幢202室),同时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hz@(邮件名字样:单位、2010年度“五四”评比)。
2.各系部团总支应参照文件精神,开展系级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由系部团总支自行表彰,评选结果报团委备案。
联系人:胡政、汤思萍
联系电话:0572—2321986
附件:表格下载.rar
1.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申报表
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申报表
3.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0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表
4.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0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
5.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0年度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