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学院评比,校团委审核,校级相关部门评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9日起至5月22日止。意见受理电话:664717。具体名单如下:

音乐学院 刘沅杰

音乐学院 孙琳娜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